21日,唐山交警十一大队民警连续查处两起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有效地净化了辖区的通行环境,打击了违法行为人逃避处罚的侥幸心理。
当日下午15时50分许,十一大队民警刘宝玉在唐曹高速连接线3KM处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发现一辆灰色小轿车的车牌被一彩色宣传纸张遮挡着,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司机为了躲避路面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用一张路边发放的宣传单遮挡住了车辆号牌,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民警发现,民警当即责令司机恢复号牌原状。正在这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后方驶来,民警经检查发现,此车车牌照为冀B71***,司机也是为躲避路面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私自将车号牌摘下。执勤民警同时对两位车主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分别给予两辆车主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事后,两位车主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