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对内蒙古全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监控设施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将按照有关环境法规上限严肃处理。
据了解,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自8月1日至31日,专项行动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和通报检查情况等方式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同时对各盟市辖区内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企业进行抽查。
检查范围主要为全区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未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完成设备安装未与环保部门联网、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后久拖不验的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盟市政府所在地城镇污水处理厂及主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存在较大问题的企业。
检查内容是国控重点污染源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的情况;自动监控设施的验收情况;擅自拆除或停运自动监控设施情况;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的行为;故意违反或不执行监控设施工作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影响自动监控数据真实性的数据造假行为;环保部门使用自动监控数据情况。
专项执法行动将对不能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上弄虚作假的排污企业现场取证,立案处理;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或者未按规定安装的排污企业限期整改,按规定处罚;对伙同企业违法、违规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设备供应商、运营商责令整改,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停止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