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关于在本溪满族自治县部分道路启用固定测速等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结合本溪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本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增加本桓公路部分路段固定测速抓拍,在城区部分道路实行违法停车电子抓拍,在部分人行横道实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
新增本桓公路部分路段固定测速抓:
1、本桓公路33公里255米(小市一庄)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双向测速。同时对未系安全带,行车中驾驶员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防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2、本桓公路35公里955.米(本溪水洞)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单向测速。同时对未系安全带行车中驾驶员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防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新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电子抓拍点位:
中兴街政府转盘至中兴交通岗路段、政府路政府转盘至农行交通岗路段,长江路中兴交通岗至老纺交通岗路段、春光路二马路交通岗至信合交通岗路段。
新增人行横道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点位:
城区长江路中医院路口人行横道(双向抓拍)。
上述电子警察设备于2018年12月17日0:00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