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布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抓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地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行驶秩序,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超速行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19年1月15日起新增8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并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电子抓拍处罚。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将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地点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区间测速抓拍机动车超速行驶地点:
1、甬莞高速潮州往漳州方向1122km+700m至1094km+700m,全长28km。
2、甬莞高速潮州往漳州方向1094km+700m至1079km+800m,全长14.8km。
3、甬莞高速漳州往潮州方向1079km+800m至1094km+700m,全长14.8km。
4、甬莞高速漳州往潮州方向1094km+700m至1122km+700m,全长28km。
二、定点测速抓拍机动车超速行驶地点:
1、甬莞高速1079km+800m双方向;
2、甬莞高速1094km+700m双方向;
3、甬莞高速1122km+700m双方向。
三、抓拍大货车违法掉头地点:
凤东路市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前掉头缺口。
特此通告
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