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23处高清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智能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切实提高市区道路通行管理能力,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9年1月20日起,启用以下23处电子监控设备,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信号灯规定、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予以抓拍处罚。
特此通告。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月8日
23处高清电子监控设备点位↓↓↓
来源:德州交警
关于启用23处高清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智能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切实提高市区道路通行管理能力,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9年1月20日起,启用以下23处电子监控设备,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信号灯规定、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予以抓拍处罚。
特此通告。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月8日
23处高清电子监控设备点位↓↓↓
来源:德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