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公开、公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16条第2款规定,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达州市中心城区57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予以公布,相关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逆行、不按规定系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及其他妨碍安全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检测记录,并依法给予处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闯红灯电子警察抓拍系统(19处)
“闯红灯”电子警察点位示意图
(一)设备地点
1.朝阳西路金龙大道路口(交警支队路口)
2.金龙大道元九大道路口
3.阳平路紫荆花路路口(罗浮阳光路口)
4.宏文路龙山街路口(通川一小莲湖校区路口)
5.宏文路学府街路口(文理学院新校区西门路口)
6.朝阳西路万兴路路段(蓝润十年城路段)
7.凤凰大道好一新路段(塔石立交东段)
8.通州大道麻柳大道路口(高速达州站路口)
9.通川大桥南头路口
10.绥定大道惠安路路段(领域广场路段)
11.凤凰大桥南头路口
12.麻柳大道万达路路口(山水人家路口)
13.麻柳大道南国大道路口(一品南庭路口)
14.达川大道石家湾路路口
15.绥定大道中青路路口(火烽山隧道东出口路口)
16.健身路文兴街路口(达川区体育馆路口)
17.南国大道健身路路口(上观南城路口)
18.南国大道盛达路路口(锦云府路口)
19.南国大道达川大道路口(一新国际社区路口)
(二)抓拍主要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处罚款200元、记6分。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代码1345,处罚款100元、记3分。3.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01,处罚款100元、记3分。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法代码1208,处罚款100元、记2分。
5.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以内,违法代码1211,处罚款100元、记2分。
二、闯单行道电子警察抓拍系统(3处)
“闯单行道”抓拍点位示意图
(一)设备点位
1.万兴路西段(达人街)
2.万兴路东段(蓝润十年城)
3.保险街(保险街与金丝街交叉路口)
(二)抓拍主要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1.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通行标志)指示,违法代码1344,处罚款100元、记3分。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代码1223,处罚款100元、记2分。
3.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违法代码1225,处罚款100元、记2分。
4.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6011,处罚款50元。
三、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30处)
车辆智能监测点位示意图
(一)设备地点
1.元九大道石龙溪路段
2.元九大道凤凰山隧道西出口
3.凤凰山山前路娃哒山隧道
4.江湾城犀牛大道彩虹桥路段
5.江湾城龙王潭街路段(包茂高速明月江大桥下)
6.七河路达竹加油站路口
7.阁溪路河西村公交站路段(河市再生资源回收站)
8.斌郎大道绕城路路口
9.国道G542线339㎞+900m(岩峰洞村路段)
10.蒲家镇八字路口大成方向路段
11.省道S201线215㎞+50 m(八字路口碑庙方向)
12.国道G210线1892㎞+550 m(魏兴镇厂坝村村委会)
13.国道G210线1887㎞+200 m(罗江电站路段)
14.国道G542线317㎞+300 m(九岭蹬子河路段)
15.国道G542线314㎞+900 m(九岭蹬子河路段)
16.省道S201线196㎞+800 m(施家河道班路段)
17.省道S201线176㎞+300 m(梓桐乡石佛岩路段)
18.长田大道中段
19.环城路通川区医院路段
20.环城路东岳电厂路段
21.通州大道麻柳大道路口(达渝高速达州站出口)
22.麻柳大道南国大道路口(一品南庭)
23.盛达路达州中学杨柳校区路段
24.盛达路汉兴大道路口(远东电器)
25.绥定大道长田大道路口(火烽山隧道东出口)
26.国道G542线363㎞+650 m(小河嘴停车场路段)
27.乡道Y260线江阳乡街道路段
28.达七公路磐石电站路段
29.达七公路磐石收费站出口路段
30.国道G542线373㎞+80 m(李家渡小学路段)
(二)抓拍主要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1.货运车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货车入城标志)指示,违法代码1344,处罚款100元、记3分。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代码1345,处罚款100元、记3分。
3.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01,处罚款100元、记3分。
4.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代码1223,处罚款100元、记2分。
5.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违法代码1225,处罚款100元、记2分。
6.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6011,处罚款50元。
7.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1244,处罚款50元。
四、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警察抓拍系统(5处)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
(一)设备点位
1.达川区政府路口(华夏康年酒店)
2.绥定大道达川中学路段
3.金龙大道永兴路口(市广电中心路口)
4.金龙大道凤凰大道(国际新城路口)
5.朝阳西路(苏宁易购路段)
(二)抓拍主要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1.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道时未停车让行,违法代码1357,处罚款50元、记3分。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代码1345,处罚款100元、记3分。
五、设备启用时间
本《公告》设备自2019年9月13日0时起正式投入使用。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