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焦作市城区设置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请有关部门备案,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在中原路、南洋大道路段设置2处电子监控设备,将对该路段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电子监控设备将于2020年3月31日起启用。敬请各位驾驶员遵法行车,安全驾驶。
现将电子监控具体点位予以公告:
1.中原路与南洋大道交叉口向西约100米;
2.中原路与南洋大道交叉口向北约100米。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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