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改善辖区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杭锦后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在杭锦后旗辖区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目前已在设备调试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及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 :
1、213省道207KM+100M至216KM+100M路段区间测速,全长9KM,限速80km/h;
2、213省道216KM+100M至207 KM+100M路段区间测速,全长9KM,限速80km/h;
3、311省道261KM+750M处固定测速,限速60km/h;
4、311省道275KM+800M至293KM+150M路段区间测速,全长17.35KM,限速60km/h;
5、311省道293KM+150M至275KM+800M路段区间测速,全长17.35KM,限速60km/h。
上述交通违法行为采集地点还将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二、启用时间:2021年1月26日
自2021年1月26日开始,杭锦后旗交管大队将对机动车交
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依法予以处罚。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杭锦后旗交管大队
2021年1月12日
■??
■?
■?捷报频传,再立新功!——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名民警获中央宣传部、公安部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