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增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素养,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将于2021年2月7日重新启用因此前道路提升改造停用的电子监控设备,具体地点公布如下:
一、狮江大道费宏路路口不礼让行人抓拍卡口;
二、狮江大道与黄岗山大道十字路口红绿灯;
三、狮江大道与复兴路十字路口红绿灯;
四、狮江大道与九阳大道十字路口红绿灯;
五、狮江大道西段违停抓拍球机;
六、狮江大道县幼儿园违停抓拍球机;
七、辛弃疾广场四周违停抓拍球机;
八、狮江大道与复兴路十字路口违停抓拍球机;
九、狮江大道与九阳大道十字路口违停抓拍球机;
十、胜利路与信州路十字路口违停抓拍球机;
十一、复兴北路路口禁止进入古街抓拍卡口。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