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记者从铜陵公安交警宣传在线获悉,为进一步强化铜陵市道路交通管理,切实维护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相关规定,铜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增和升级改造下列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并于2021年4月30日启用。现将具体点位公告如下:
一、升级改造电子监控设备点位:
重点抓拍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1、石城大道与太平湖路交叉口
2、太平湖路与乌木山大道交叉口
3、翠湖一路与西湖大道交叉口
4、翠湖二路与西湖大道交叉口
5、木鱼山大道与翠湖二路交叉口
6、木鱼山大道与翠湖四路交叉口
7、淮河大道与隆门路交叉口
8、铜都大道田家炳中学路口
9、陵江大道与朱永路交叉口
二、违法停车自动取证抓拍系统:
针对机动车辆违法停车行为(含车内有人临时停车):
1、义安大道财富广场(原乐购出口)路段
2、石城大道大润发超市停车场路段
3、官塘路田家炳小学路段
三、超速行驶自动取证抓拍系统:
针对机动车辆违法超速行驶行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1、G330国道802公里600米上行、下行,限速值60Km/h。
2、G347国道187公里(原S227梳妆台路段)上行、下行,限速值60Km/h。
3、G3京台高速1158公里100米上行、下行,小型汽车限速值120Km/h,大型汽车限速值100Km/h。
4、G3 京台高速1180公里上行、下行,限速值120Km/h。
请广大群众在行经以上路口、路段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安全、有序通行。
特此公告。
铜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