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静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启用一批电子监控设备。抓拍范围:不按规定停车、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公示日期2021年8月11日到2021年8月17日。正式启用日期为2021年8月18日。
现将电子监控设备的设置虚实地点通告如下:
1、正源街水利局附近;
2、正源街与鹅城北路丁字路口;
3、汾河东大街中国移动营业厅附近;
4、汾河大街西林路路口;
5、广场东街自来水营业厅附近;
6、健康路全段。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周知,并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驶。
特此通告
静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