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发挥科技设施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现将我市顺城区新增设的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向社会公示。
一、设置地点:
1、新城路—抚顺县政府门前
2、抚顺县政府门前
二、抓拍范围:
1、新城路—抚顺县政府门前的抓拍范围:新城路贵德街至新城路新华大街。
2、抚顺县政府门前的抓拍范围:抚顺县政府门前至新城路。
三、公示日期:2021年8月17日-8月22日。
上述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6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遇有前方交通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2、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5、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6、不按规定停车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做出贡献。
公示日期:2021年8月17日

编辑:李宏宇
责编: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