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控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和《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新、老城区新增十四处电子监控违法抓拍设备进行公示,“公示期五日”,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铁岭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2021年 9月6日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控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和《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新、老城区新增十四处电子监控违法抓拍设备进行公示,“公示期五日”,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铁岭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2021年 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