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获悉,因高管局辖区内京哈(G1)、哈尔滨绕城(G1001)、绥满(G10)高速等高速公路施工改造,导致道路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暂时停用,为强化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等有关法律规定,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22年1月24日起,对道路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恢复使用予以公示5日,于2022年1月29日起对超速行驶、违法停车、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驾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骑轧分道线行驶以及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抓拍摄录,高速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具体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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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何兴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