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辖区道路通行秩序,促进市民文明出行,进一步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于3月11日0时新启用15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二、电子监控启用公示日期:2022年3月4日0时起至2022年3月11日0时。
三、电子监控启用日期:2022年3月11日0时。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