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开展道路
交通安全执法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提升文明交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我大队将在国道G210线3137KM+600M(河池镇马龙山路段)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对驾驶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抓拍,自2022年4月1日起对抓拍车辆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进行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2022年3月18日